現如今,還有哪種生意能夠比這更賺錢呢?無需您投入大量資金,也不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進行經營店鋪,便能順利開啟這個商業(yè)模型,涉及三方參與。第一方是品牌方。第二方是資金投資者。第三方則是店長和運營方,讓我們一起了解這三方是如何協作來開展業(yè)務的。首先投資人的分紅,采用動態(tài)分配方式。在回本前,投資人分得百分之五十的收益,店長分得百分之二十,品牌方分得百分之三十。只要投資人實現了回本,分配模式便為投資人分得百分之三十,店長分得百分之三十,品牌方分得百分之四十。相比過去開店或公司采用的股權分配方式,這個投資人有著顯著的優(yōu)勢。首先,他確保了投資人的資金回本,避免了不滿情緒。首先,投資人的資金得到更好的保障,這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這也是一些人在開店或創(chuàng)業(yè)時失敗的原因之一。
請牢記所有投資者首要考慮的是回本,只要我們將他們的資金回本置于首位,他們就會感到更有信心,我們也更容易找到投資者。再來看,一旦投資人的本金全部回本,他們將*享受百分之三十的收益。相比許多其他投資項目,這是一個更有吸引力的回報,店長的分成也從百分之二十增加到百分之三十。店長將全身心投入管理運營和收益提升。因此,一旦投資人回本,店長的分成增加到百分之三十,將令店長欣喜不已。最后品牌方的角色也至關重要,優(yōu)秀的品牌可以更好的為門店提供支持,促進銷售。如果您是品牌方,只需拿走一家店的百分之四十分成,無需投入資金,也無需參與店鋪管理。只要您維護好自己的品牌,就能輕松賺取分成,這就是目前效果良好的商業(y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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