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價格審計的常用方法。
一、內部比較法。大型的公司內部,往往存在多個相互獨立的采購組織,通過對內部各個采購組織的采購價格進行比較,是判斷待審的采購價格是否合理的最直接方法。
二、市場詢價法。通過市場詢價,掌握審計物資不同供應商價格信息,經(jīng)比較后確定,有利于企業(yè)的最優(yōu)價格作為審計標準,要求對同一類物資,至少調查三個以上供應商的價格信息進行比較。
三、綜合比較法。對所購物資的進價及其他相關費用,經(jīng)綜合比較后確定,有利于企業(yè)的最優(yōu)價格作為審計標準。
四、提供證據(jù)法。審計人員對擬購物品的關鍵部件,要求供貨方提供外購發(fā)票或加工圖紙,作為檢驗其報價是否合理的依據(jù),該種方法主要適用于對非標物資,如設備采購的審計時應用。
五、限價法。根據(jù)物品的近期成交價,并考慮市場變動因素后,確定最高限價,以此作為控制該物品采購價格的審計標準。
六、成本分析法。對非標準物資一般情況下,由供應商根據(jù)需方的圖紙,進行專門加工定制,市場上無相應的價格可比較,對此類物資采購的審計,通常需對構成物品價格的各種要素(料、工、費、利、稅)進行分析、計算,確定該物品的供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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