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打造高績效組織,先厘清高績效的標準。普通公司和500強公司的差距可能就在對高績效的理解上。有個銷售代表每天挨家拜訪客戶,整理客戶資料,解決客戶的問題,每天花幾個小時泡在客戶那里,態(tài)度很認真,每個季度都能達到銷售目標,全年下來正好也和去年同期持平,請問他是一個高績效員工嗎?有一個財務部每天沒完沒了的開會,認真解決一個個問題,燈火通明的加班趕報告,他們的考評目標全部達到了,請問這個財務經(jīng)理是個高績效員工嗎?
作為一個老板,如果認為他們都是高績效員工,那么敬業(yè),工作態(tài)度那么好,要糾正一下看法,他們都不算高績效員工,因為他們都只是達到了本職崗位所要求的基本工作,只能算是盡職而已。這是付工資請員工來的,最起碼要求達不到,應該請他走人,達到了是應該的。高績效是超出職位要求的,在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額外的增長、創(chuàng)新、發(fā)展或者持續(xù)改進。把高績效總結為GDC員工,英文里面G:growth增長、D:development創(chuàng)造和發(fā)展C:change改變,這才是高績效,完成本職工作是盡職,不需要額外的獎勵。因為公司已經(jīng)給付過工資,高績效還需要被大大表揚,銷售代表完成銷售目標,那是基本績效,增加了20%的新客戶,提高了市場份額10%是高績效。財務部完成每月報表準確無誤,這是基本績效,提高了流程效率,減去了一半的等待時間,為公司合理避稅1000萬,那是高績效。成為高績效組織的最基本邏輯,就是每一個員工都是高績效的個人,在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著GDC的價值,而不僅僅是完成基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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