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勞動者權益保護培訓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勞動者權益保護培訓
課程背景
你知道
——勞動者的主要權益及其被侵害的表現(xiàn)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所保障的勞動者十大權益及其法律局限是什么
——為什么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勞動者的試用期權益嗎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以違約金條款限制勞動者辭職嗎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嗎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以內部規(guī)章制度約束、處罰勞動者嗎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金嗎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轉移檔案和保險關系嗎
——勞動合同終止也可以要求經(jīng)濟補償金嗎
——勞動者應得補償/賠償如何及時拿到
以上問題,將由國內*勞動法/勞動關系管理實戰(zhàn)專家、*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
專家、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專家畢春秋老師帶您各個擊破,為您
提供切實可行的實操解決方案,以防范各種勞動法律法規(guī)風險
課程收益:讓員工知悉、了解自己合法權益,并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利益
課程對象:國有、民營、外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員工
課程特色:課堂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互動演練,突出實戰(zhàn)性與實用性
課程大綱
第一編 勞動者的主要權益及其被侵害的表現(xiàn)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 工資
3. 勞動安全衛(wèi)生
4.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5. 社會保險和福利
6. 勞動爭議
7. *工資標準
8. 企業(yè)勞動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
9. 勞動者生產(chǎn)存在安全隱患
10. 拖欠勞動者工資現(xiàn)象嚴重
11. 勞動者休息權得不到保障
第二編 《勞動合同法》所保障的勞動者十大權益及其法律局限
1.立法宗旨:重點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擴大了勞動合同制度的適用范圍
3.在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制定、決策中體現(xiàn)職工或工會意志
4.明確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及其與形成勞動關系之間的關聯(lián)
5.強化對試用期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6.明確界定并強化競業(yè)限制
7.擴大裁員的適用范圍,同時加重用人單位裁員的社會責任
8.進一步明確并細化了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shù)姆秶皹藴?br />
9.通過專門規(guī)范對集體合同制度進行充實和強化
10.城鄉(xiāng)勞動者一體保護
11. 勞動糾紛必須先仲裁后訴訟,勞動者維權成本高
12. 申請勞動爭議時效過短,不利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3. 勞動爭議執(zhí)行效力的有限性
14.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行為沒有施以嚴厲的懲罰措施
第三編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7、10、11、14、82條
第四編 勞動者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14條
第五編 勞動者的試用期權益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19、20、83條
第六編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以違約金條款限制勞動者辭職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22、23、25、36、37、38條
第七編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38條
第八編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以內部規(guī)章制度約束、處罰勞動者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4條
第九編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賠償金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47、48、87條
第十編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轉移檔案和保險關系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
第十一編 勞動合同終止也可以要求經(jīng)濟補償金
法條:《勞動合同法》第46條
第十二編 勞動者應得補償/賠償可以及時拿到
法條:《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48條
勞動者權益保護培訓
轉載:http://szsxbj.com/gkk_detail/26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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