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勤奮更重要,還是說方法更重要。有方法的人,當然用方法,沒方法的人,不要去苦苦的追尋方法。我曾經也試圖過,我總認為所有事情應該有方法可循的。當年我做這個程序員的時候,我也想去找到方法,但是我發(fā)現給我半天的時間,我也找不到方法。但是我回過頭來想,如果我不找方法,干完這件事情,也不過是半天的時間。
所以如果你花五分鐘都想不到的辦法,我相信給你五十分鐘,五天時間,你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與其如此,不如不要浪費自己時間去做一個勤奮的人吧。啊,當你勤奮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你會發(fā)現你自己方法可以信手拈來的時候,你一定要注意了,這個時候方法遠比勤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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