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如何造就工程高手培訓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如何造就工程高手培訓
各相關單位:
2019年1月1日,住建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已經施行,旨在規(guī)范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活動中違法行為的認定、查處和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發(fā)包與承包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例如“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施工”屬于轉包。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公布,2月1日起施行,旨在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fā)展。
眾所周知,建筑業(yè)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yè),工程建設市場巨大,利益群體眾多,社會關注度極高。工程建設項目發(fā)包、承包行為是否合法合規(guī)?如何理解“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程序招標屬于違法發(fā)包”?實踐中該怎么辦……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后期合同履行及竣工結算,近年來相關爭議案件不斷增多,甚至上升為行政訴訟。為了讓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各方熟悉*政策,了解其中的要點與難點,規(guī)避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建政研信息咨詢中心定于2019年3月、4月分別在南寧市、武漢市舉辦“造就工程高手--依法發(fā)包分包、規(guī)避轉包掛靠風險暨《司法解釋(二)》解析”高端培訓班,請相關單位和組織高度重視。
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疑點難點解讀?
1.民事法律規(guī)范的“違約” 不納入違法發(fā)包情形
2.進一步區(qū)分“轉包”與“掛靠”的認定處理,將《辦法(試行)》中認定掛靠的幾種特殊情形調整到轉包項下認定查處
3.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實施認定轉包的情形
4.主要管理人員特定階段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視為轉包
5.新增承包單位“轉付”工程款認定為轉包的情形
6.新增聯(lián)合體內部認定轉包的情形
7.不再保留《辦法(試行)》中“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違法分包情形
8.以“專業(yè)作業(yè)承包人”的稱謂替代“勞務分包單位”
9.新增主管部門對司法、審計等部門移送的違法行為或線索進行查處的規(guī)定,建立了違法行為認定處理聯(lián)動機制
10.新增行政處罰追溯期限的規(guī)定
(二)如何理解“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法定程序招標”
1.《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國家發(fā)改委16號令解讀
(1)縮小工程招標范圍的原因及政策走向
(2)《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對比分析
(3)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今后如何選擇
(4)強制招標與自愿招標的區(qū)別
2.如何按照法定程序招標--工程招標全流程案例分析
(1)怎樣合法合規(guī)地設置資格條件
(2)技術參數(shù)、評分因素及標準設置怎樣才合理
(3)投標、開標、評標環(huán)節(jié)需要注意的問題及案例分享
(4)定標、中標通知書、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與案例解析
(三)《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重要問題解析
1.施工合同效力的相關問題
2.施工合同履行的相關問題
3.建設工程造價鑒定
4.實際施工人的相關權益問題
5.建設工程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的行使問題
6.《解釋》(二)背景下的法律風險防范
7.建設工程糾紛的新特點及相關案例解析
二、擬邀專家
1.住建部《完善工程組織實施方式研究》、《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執(zhí)筆人及課題組副組長韓如波老師;
2.中建政研特聘專家,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建設工程《司法解釋》(二)起草人李老師;
3.中建政研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培訓中心特聘專家,中國人力資源開發(fā)研究會培訓中心特聘專家,中國從用“腳”研究到用“嘴”傳授招標采購第一人張斌偉老師;
4.中建政研特聘專家,中國工程索賠第一案首席代理律師、財政部與國家發(fā)改委PPP雙庫專家汪金敏老師;
5.中建政研專家委員會委員,上海東方環(huán)發(fā)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管理工程師、法律碩士易斌老師。
三、培訓對象
各主管部門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相關律所及造價咨詢公司負責人;相關工程建設單位;相關工程建設企業(yè)(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設計、房地產開發(fā)、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監(jiān)理、工程咨詢等)總經理、法律顧問、法務總監(jiān)、總工程師、項目管理、市場開發(fā)、商務談判、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業(yè)務相關的人員等。
四、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03月13日-16日(03月13日全天報到)
地點:南寧市
時間:2019年04月24日-27日(04月24日全天報到)
地點:武漢市
如何造就工程高手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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