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到現(xiàn)在都不知道公司的錢,是不能隨便拿的,那為什么不能夠隨便從公司拿錢呢?因為公司的錢不等于個人的錢。所有的公司都有一個不記名的大股東,那這個大股東就是國家,只要有收入就要交增值稅,那稅率是13%。只要有利潤就要交企業(yè)所得稅,那稅率是25%。交完這兩道稅,如果還想分紅,還要再交20%的分紅個稅,那加起來一共就是58%了。所以國家可以理解為不記名的優(yōu)先分紅的大股東。只有交完這三道稅,股東才能從公司把錢拿出來。那如果沒有給大股東打招呼,就直接從公司拿錢了,后果很嚴重。如果股東從公司把錢拿走了,但是又沒有用于公司的業(yè)務(wù),而且在年底之前沒有還的,要視同分紅,交20%的分紅個稅。如果金額巨大,還會涉嫌職務(wù)侵占和挪用資金罪。那有沒有一些情況,股東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從公司拿錢呢?有8種方法。
第一個,就是給員工發(fā)工資。
第二個,就是公司的備用金。
第三個,就是股東的分紅。
第四個,就是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第五個,就是公司向個人支付的采購的貨款。
第六個,就是償還給個人的借款。
第七個,支付違約賠償金。
第八個,個人獨資企業(yè)的利潤分配。
轉(zhuǎn)載:http://szsxbj.com/zixun_detail/116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