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招投標法律風險防范課程
【課程背景】
當前,招投標領(lǐng)域亂象叢生,不規(guī)范甚至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給企業(yè)和社會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嚴重影響了社會民生的安全穩(wěn)定和諧,滋生腐敗,危害社會環(huán)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課程收益】
通過以案釋法,教練式培訓,學習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掌握主要法律風險點,讓學員建立起全程把控風險的思維格局,準確把握常見的法律風險點,并預先采取避免權(quán)益受損的防范措施,杜絕不必要的損失和責任。
【授課對象】
企業(yè)高中級管理人員、法務人員等與招投標工作有關(guān)的人員。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招標投標的法規(guī)修訂與改革動向
一、《招標投標法》的修訂情況
二、招投標改革與動向
1、自行確定中標人需說明理由
2、電子招標投標明確為正式招標方式
3、加重創(chuàng)新和環(huán)保在招投標中的考量力度
4、正確對待*價中標和履約問題
第二部分 招標投標的基本原則與行為規(guī)范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1、招標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投標活動有關(guān)的情況和資料。
②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投標,或?qū)δ承撛谕稑巳藢嵭衅缫暣觯粡娭仆稑巳私M成聯(lián)合體共同投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等。
③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shù)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guān)招投標的其他情況(例如泄露標底等)。
2、投標人的行為規(guī)范。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招投標。
3、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的行為規(guī)范
①與投標人有利害關(guān)系的人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應保密。
②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任何好處。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gòu)。
二、誠實信用原則
1、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2、招標人應當對招標文件的內(nèi)容負責,必須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中確定中標人。
3、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中標人不得將中標項目轉(zhuǎn)讓或肢解后轉(zhuǎn)讓給他人,也不得違法分包給他人。
第三部分 招標階段的主要法律風險點
1、招標條件不具備的風險
2、招標形式不合法的風險
3、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的風險
4、招標文件編制、修改、發(fā)出的風險
5、資格預審和項目踏勘中的風險
6、擅自終止招標的風險
7、招標單位人員泄露保密信息的風險
8、虛假招投標的風險
第四部分 投標階段的主要法律風險點
1、投標人主體不適格、數(shù)量不足的風險
2、投標人串標、圍標的風險
3、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委托他人投標的風險
4、投標人低于成本報價或報價畸高的風險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的風險
6、投標人在投標中弄虛作假的風險
第五部分 開標、評標階段的主要法律風險點
1、開標后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的風險
2、評標標準和方法不當?shù)娘L險
3、評標中廢標無法律和招標文件依據(jù)的風險
第六部分 定標、合同談判階段的主要法律風險點
1、未依法及時確定中標人和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的風險
2、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改變中標結(jié)果的風險
3、中標人轉(zhuǎn)包或違法分包項目的風險
4、與中標人簽訂“陰陽合同”的風險
5、中標人喪失履約能力或放棄中標的風險
招投標法律風險防范課程
轉(zhuǎn)載:http://szsxbj.com/gkk_detail/292464.html
已開課時間Have start time
- 張緒才